OracleLuck
太乙閣
解說坊
泰西閣
知學院
AI智能體
简
繁
EN
登錄
註冊
Loading...
← 返回列表
çä¹èå - 太乙閣 çä¹èå
📖 艺藏
📂 太乙閣
📄 第 1 页
← 太乙閣 çä¹èå <隋书音乐志>载梁武帝十二笛之制曰: 黄钟笛长三尺八寸,(黄钟笛之前,当尚有更长之二笛,一名倍无射长四尺二寸,一名倍应钟长四尺,由倍无射至姑洗七笛,属长笛之五声二变) 大吕笛长三尺六寸, 太簇笛长三尺四寸, 夹钟笛长三尺二寸, 姑洗笛长三尺,(下有“一寸”二字,疑衍)。(因自黄钟笛至姑洗笛,五律率短二寸) 中吕笛长二尺九寸, 毅宾笛长二尺八寸, 林钟笛长二尺七寸, 夷则笛长二尺六寸, 南吕笛长二尺五寸, 无射笛长二尺四寸, 应钟笛长二尺三寸。 此盖窦公以来相传之遗则也。 自黄钟笛至姑洗笛,五律率短二寸,即列和所云 “歌声浊者用长笛长律”也。 列和又云 “东厢长笛长四尺二寸”,以其数推之,则黄钟笛之前,尚有二笛,盖长笛之五声二变也。(即列和所云“歌声浊者用长笛长律”) 自中吕笛至应钟笛,七律率短一寸,即列和所云“歌声清者用短笛短律”也。(盖短笛之五声二变也) 列和又云,“率短一寸,七孔声均”,以其器考之,则笛之差数,即笛孔之距,盖短笛之五声二变也。 列和所云三尺二笛者,即梁武之夹钟笛也。 列和所云二尺九笛者,即梁武之中吕笛也。(《宋书律志》谓三尺二笛应倍无射律,二尺九笛应黄钟律)。 故今时所用之笛,七孔相距,长短如一,与琴徽之相距不同,稽之古法正合。(否!民间匀孔笛, 七孔相距,并非完全长短如一,也并非七平均律!) 然则经生文士之辨论虽纷,而弦工吹师之授受又变也。 荀勖不知竹声之度,异于丝声,乃依京房之术,妄以笛孔取则琴徽, [见晋、宋二志。] 反讥列和作笛无法,无怪其十二笛当时不能用, 后世不可行也。 (否!荀勖之泰始笛,已作管口补正,目的正在于使竹声之度合于丝声之度,详见1995人民音乐出版社王子初<荀勖笛律研究>。之所以未见用者,可能是因为民间已惯用七匀孔律) 后之论乐者,于箫笛之孔,漫不加察,岂知为竹声之关要乎? 今之箫盖古之笛,今之笛盖古之横笛也。 (十二枝的套笛,既古已有之,可见要奏燕乐28调之七均,并无问题!) 宫调之辨不在“起调”、“毕曲”说第八 起调、毕曲用某律,即为某调,始见于蔡(元定)氏《律吕新书》,盖因燕乐杀声而附会之者, [朱子所云《行在谱》,亦即燕乐之杀声]古无是也。 (福建)安溪李氏(光地,字晋卿1642-1718)论乐,笃(深)信不疑,彼盖不习于器数,因无足责焉耳。 明荆川唐氏(顺之1507─1560)颇知于燕乐推寻,乃亦言宫调之辨惟在起调/毕曲,殊可哂(ㄕㄣv讥)也。 夫沈存中(沈括)、姜尧章(姜夔)但言燕乐某宫调杀声用某字(否!姜白石但言住声,未言杀声,亦未言燕乐某宫调住声当用某字),非谓杀声用某字方为某宫调也,亦非谓宫调别无可辨,徒恃此而辨也。 如宫调别无可辨,徒以杀声辨之,则黄钟起调/毕曲谓之黄钟宫者,改作太簇起调/毕曲,又可谓之太簇宫,则宫调亦至无定不可据之物矣!(宫调非以起调/毕曲辨之,是不错的! 但宫调以杀声辨之则更是对的!只是起调/毕曲并非杀声而已!) 夫五声之于耳,犹五色之于目也,必青色然后谓之青,必黄色然后谓之黄,必赤白、黑色然后谓之赤、白、黑也。 若不问其何调,而但以起调/毕曲辨之,则与以一色之物,但题青、黄、赤、白、黑之号以辨之者何异? 试以今之度曲家明之,工字调与六字调,迥不相同,虽俗工亦知之也。 倘以工字调之曲,用六字起调/毕曲,即可谓之六字调,闻之者有不哑然失笑者乎?](举例不当!工字调与六字调之别在调高,而不在毕曲。若工字调与六字调之别本在毕曲,则工字调之曲,用六字起调/毕曲,当就可谓之六字调么!两者并不宜相喻!燕乐宫调之别在杀声,也就是音阶这一层次) 近方氏成培谈燕乐,亦仍其谬,谓如黄钟宫则用合字起调/毕曲,然则以合字起调/毕曲,不拘今七调中何调,皆可谓之黄钟宫,是古之宫调尚未明,今之宫调已全昧,古之宫调反不如今之七调凿(显)然为可考矣!(不但燕乐宫调与起调/毕曲无关,所有中国音乐根本也与主音无关!) 推其意,以为燕乐有二十八调,今只七调,对之如治丝而棼(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正确,使问题更加复杂),心目俱乱,中既无所见,而外又震于考亭(先生,朱熹)、西山(先生,宋蔡元定号)之名,遂不得不从其说。 不知燕乐二十八调(中之七律调),即今之七调,一均七调(一旦七宫),四均故二十八调,不必作捕风系(捉)影(虚幻无实或无根据地臆测)之谈也。 即以蔡氏之说而论, 黄钟(之 )宫、 无射(之 )商[即无射(作)宫]、 夷则(之正)角[即夷则(作)宫]、 仲吕(之 )征[即仲吕(作)宫]、 夹钟(之 )羽[即夹钟(作)宫]井用黄钟起调/毕曲者,在燕乐杀声则有六、凡、(下)工、上、(下)一之不同,亦毫厘之于千里也。 (否!此五调之杀声皆为黄钟六,并无不同!作者不知之/为调名制之别,乃有此言!.) 且其所论者雅乐耳,[雅乐亦无此说特就蔡氏言之]方氏必欲强合于燕乐,其参差不齐之故,虽支离牵附,究何益乎? 方氏又讥今之度曲家杀声不用本律,不知在宋已然,沈存中所谓“诸调杀声不能尽归本律”是也。 (否!沈括的“不能尽归本律“指谱字的对应律,与杀声无涉) 杀声虽不归本律,而调之为调,不因杀声而改,则宫调之辨,不在起调毕曲,其理益明矣! (否!调之为调,皆因杀声而改,杀声若不同,音阶即各异也!宫调之辨在此! 宫调之辨,既在杀声,而不在起调/毕曲,则起调/毕曲,不必合于杀声,有何不可?) 萧山毛(奇龄)氏曰,“设有神瞽于此,欲审宫调,不幸首声已过,必俟歌者自诉而后知之?”诚快论也。 (此结论不错!但真正原因是杀声本非曲调的起调/毕曲,而是音阶的起调/毕曲么!) 征调说第九 丝声以一弦为一均(旦),犹之竹声以一管为一均,金石以一虡(ㄐㄩ\架)为一均也。 (一虡钟磬若十二律具备,又何止一均?作者以为的「均」,与乐界之认知,绝不相同!) 琵琶四弦,故燕乐四均,无征调也。 (凌廷堪所谓的均,似相当于苏只婆的旦,即何昌林之所称为纵均者,所以一旦是可以有四声调的,以西乐譬之,C旦就可有C大音阶与c小音阶两音阶,合称C旦。 同理林钟弦就有林钟(为)宫, 林钟(为)商, 林钟(为)羽, 林钟(为)角四音阶,此四音阶皆以林钟为宫,合称为林钟旦,但凌廷堪却称为征旦!矛盾) 然唐人乐器中有五弦弹者,能备五调,[杜氏《通典》谓之五弦琵琶]。 盖五弦则宫、商、角、征、羽五(声)调皆全矣! 元稹<五弦弹>诗云: “赵璧(人名)五弦弹征调,征声巉绝何清峭。” [《乐府杂录》:五弦,贞元中有赵璧者妙于此技也。白傅讽谏有<五弦弹>,近有冯季皋。] 又张祜<五弦>诗云: “征调侵弦乙,商声过指笼。” 皆云此器有征调也。 《新唐书乐志》: “五弦如琵琶而小,北国所出,旧以木拨弹,乐工裴神符初以手弹。” (故乐史谓手搊琵琶者,初为五弦琶) 36 / 45
← 上一篇
下一篇 →
来源:
/taiyige/艺藏/çä¹èå-p36.html